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10月的研究生助学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工办(科技北楼403A)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49959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10月8日
上一篇: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认定结果公示
下一篇: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