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11月的研究生助学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工办(科技北楼403A)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49959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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