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和“卓越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4年度研究生“拔尖计划”“卓越计划”推荐入选名单、2023年度研究生拔尖、卓越人才培育计划考核成果汇总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教务(李老师:39322141)反映。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上一篇:广东工业大学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生态青苗论坛”公告
下一篇:广东工业大学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生态青苗论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