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1、应聘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资格,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中组部“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高层次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等人才、广东省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广东省引进创新团队带头人以及曾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著名科研院所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优先考虑。
2、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
(2)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
(3)提供安家费(含购房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4)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并提供实验室建设与科研启动经费,最高可达到500万元。
(5)提供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6)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
二、“青年百人计划”
(一)A+层次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外知名大学,或者本硕博均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或科研院所。
(2)拥有境外知名大学、实验室、研究机构或全球500强企业三年以上学习工作经历。
(3)理、工科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类研究论文分别达5篇、3篇以上或者理、工科SCI他引次数分别达500、300次以上或H-index12、10以上。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排名前五、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三)。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其他应聘条件。
2、相关待遇:聘用后享受学校教授学术待遇,可直接参评教授职称。除正常工资外,学校还提供青年百人岗位津贴12万元/年,合计年薪税前41万元起;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安家费(含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80万元,并配备相应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和科研用房等。
(二)A层次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外知名大学、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
(2)拥有一年以上的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理、工科人才须公开发表本学科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研究论文分别达2篇、1篇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2、相关待遇:聘用后享受学校副教授学术待遇,除正常工资外,学校还提供青年百人岗位津贴10万元/年,合计年薪税前33万元起;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安家费(含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40万元,并配备相应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和科研用房等。
三、A层次博士后
1、应聘条件:
(1)原则上,近3年内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能够全脱产从事驻站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人满足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特指T类与A类论文);
2)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本学科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研究论文1篇以上;
3)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4)经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分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认定为学术科研能力突出。
2、相关待遇:
基础年收入(33-68万)+科研奖励+项目绩效
(1)基础年收入:包括国家(广东省)拨款,学校承担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作导师承担的工作津贴。总计不低于33万元/年。如获批“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最高可达68万元。
(2)科研奖励: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等,按学校相关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项目绩效:参与咨询和服务性项目按工作量发放绩效。
其他待遇
(1)社保。学校按规定为在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从其年薪中扣除并代缴。
(2)住房。在站期间,学校安排入住博士后公寓,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按学校标准由个人缴纳。
(3)职称。入站学校聘为“校聘副教授”。在站期间可申报职称。
(4)留校政策。出站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按照学校人才引进计划相应层次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博士后人才项目。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人才项目的在站博士后,工资待遇除享受学校年薪外,同时享受人才项目资助经费。
(6)国际交流。在站满一年,在满足学校规定的前提下,可申请带薪赴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长期联合培养与交流。
联系邮箱:seer@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