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广东教育厅统一划线认定,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49959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