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研究院发展需要,拟向校内外招聘聘用制行政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聘用制职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四、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按《广东工业大学聘用制职员管理办法》执行。薪酬主要包含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1.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其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确定。
学历学位、职称 |
岗位工资+基础绩效 |
硕士、中级 |
6300元/月 |
本科 |
5050元/月 |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3.研究院将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具有竞争力的奖励绩效。
4.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5.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ieee@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三)报名材料
1.《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hr.gdut.edu.cn)或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官网(ieee.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事项后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拟录用人员需能尽快到岗工作。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港澳及国外留学人员一般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广东工业大学和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六、考试和面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和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注:考试将视疫情情况灵活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制职员拟录用人员,并在广东工业大学和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等内容,档案可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
录用人员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工业大学和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栏查询。咨询电话:020-39322141。
2.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北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