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广东教育厅统一划线认定,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欧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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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