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党小组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时间:2021-11-09

点击:

2021年11月4日,博士后党小组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日活动,会议开始,张海龙同志和梁雨晗同志就《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进行简单介绍,各参会党员一起围读学习《条例》中各章节内容,并对《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条例》修订的内容以及修订《条例》遵循的主要原则等方面内容进行热烈讨论。

各位党员就上述内容积极发言,结合自身经历认真阐述了自己学习《条例》的深刻感受。张海龙同志率先发言,表示通过此次系统学习,了解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其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要指导意义,深刻明白了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的深刻内涵,也更明白了自己的奋斗方向:即成为一个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业务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何洁红同志从对《条例》的进一步完善中,认识到了国家对高校教育与科研的重视,并表示在如此优越的党政环境下,作为青年学者的我们更加应该把握机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践行加强科技强国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加强科研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的研究要顶天立地,要与实际相结合,真正做到服务于人民,造福人民,促进社会发展。

李心砚同志结合自身经历,从党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两方面对《条例》进行进一步解读,阐述了入党的章程与标准流程,强调了党员规范入党流程和提高思想觉悟的重要性。

魏西鹏同志认为我国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教育力量,高校党组织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担起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建设和繁荣复兴大梁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朝婷同志表示这次修订的《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作为高效党建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应该认真学习和遵守《条例》的主要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

曹旖旎同志深刻认识到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党支部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必须要明确工作准则,给群众发挥带头作用,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郝毅同志深刻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关于校党组织应当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必要性。表示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应当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紧跟时代步伐,采用多种方式、多渠道加强对我党的理论知识、奋斗历程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完善自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时带动周围的同学、同事共同进步,努力做一名光荣而优秀的共产党人!

刘云松通过学习《条例》重点指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性,并表明应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高校工作的全过程。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实现,党建的“清风”吹遍各大高校,切实把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好、培育好,让“后浪”奔涌,砥砺前行,筑梦前进!

广东工业大学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