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广东教育厅统一划线认定,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49959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