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九次)例会

时间: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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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九次)例会在科技北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顺利召开。研究院副院长何頔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教师马金星教授、马传鑫教授、李贤辉教授和王樟新教授,实验相关博士后和研究生均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例会旨在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流程,同时对实验室四月月度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也下达了五月月度检查计划通知。

随着四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会议开始,研究院实验员张菀鑫表示,研究院日益发展,研究方向逐渐拓展,研究院需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为基础,参会师生共同学习了生物安全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微生物的分类以及实验室管理规范等。随后,张菀鑫系统地讲解了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注意事项以及回收流程。最后张菀鑫就四月月度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四月实验室危化品的台账情况较好,但是普通化学品的台账需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仪器预约情况日渐规范,但是仪器使用登记情况仍有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最后,何頔总结发言,希望各位涉及生物实验的实验室负责人切实深入的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各规范再开展相关研究。也希望大家牢记实验污染废物切不能与普通垃圾混放,手套等实验区物品切不能污染非实验区。同时各实验室务必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相关培训方能获取准入实验室的权限。何頔强调,不要因为个别的不规范行为迫使实验室规范层层加码,惩罚不是实验室管理的最终目的,研究院也将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巡查的频率。会后,何頔更是召集研究院涉及生物实验的各负责人及其协管老师单独召开了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于实验室的管理细节进行了探讨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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